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3〕8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市高铁新区吉丰小学项目和吉丰中学设计项目招标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吉安市高铁新区吉丰小学和吉丰中学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审报告后期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施工期设计变更等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等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装修工程等。吉丰小学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3公顷,总建筑面积28210平方米;吉丰中学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85公顷,总建筑面积30800平方米。吉丰小学、中学地下室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74亿元,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约354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等组成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众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