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G2022011】吉安县原社保局工信局地块
地块位置:吉安县原社保局工信局地块
地块面积:20864.5平方米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土地年限:70年
容积率(FAR):1.0≤FAR≤1.6
建筑密度(D):D≤25%
绿地率(GAR):GAR≥25%
起始价:5600万元
成交价:7640万元
竞得者:吉安和纵置业有限公司2
成交时间:2022-07-26 11:18:46
地块说明:
本次拍卖出让标的物为原社保局工信局地块,属纯棚改安置用地。该地块带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安置房规划方案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
(1)本次拍卖出让标的物配建总建筑面积约为44928㎡。竞得人建设的251套安置房建筑面积约 32784.01㎡(其中120套安置房建筑面积每套均约为130平方米,111套安置房建筑面积每套均约为110平方米,20套安置房建筑面积每套均约为90平方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竞得人须配建物业用房124.04㎡、消控室18.08㎡、社区养老用房203.35㎡、架空层361.22㎡、普通地下室4144.59㎡、人防地下室8000㎡;该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设置人防地下室,满足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要求;竞得人还须无偿配建302个机动车位(其中地上车位26个、地下车位276个)、236个非机动车位等配套设施。
(2)项目建成后由吉安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按实测的建筑面积(含安置房、配套用房、普通地下室、人防地下室、架空层等建筑物共约44928㎡)全部回购,不得对外出售,回购价为375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地下室人防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无偿配建并在交付使用时一并移交给吉安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
(3)以上回购面积最终以符合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报告为准。回购的安置房建设和回购有关未尽事宜详见《吉安县原社保局工信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回购协议书》。
(4)竞得人在与吉安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吉安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签订回购协议,在签订回购协议时,竞得人须支付该地块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涉及的前期设计、项目施工围挡等费用130.2376万元至吉安县棚改办指定的账户,吉安县棚改办收到上述款项7个工作日内,将该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及有关设施移交给竞得人。
(5)安置房须接通水、电、天燃气、通信等管线,交房标准和配套设施按图施工,经单体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6)竞得人不得在建设过程中将安置房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
设计条件:
回购协议:
地块现场: